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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接入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的机构,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
(1)具备监管部门批准开办支付业务的资质;
(2)具有与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联网、开办支付业务的技术和业务条件;
(3)具有开办支付业务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;
(4)具有完备、可行的防范和化解支付业务风险的预案;
(5)法律和行政法规、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条件。